8月22日,《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清單》(下稱《清單》)由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聯合對外公布。《清單》共28個項目,預計總投資規模達1100億元。
為進一步拓寬民航投融資渠道、充分調動民間投資民航領域的積極性,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聯合組織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遴選,從“補短板、促改革、調結構”和充分激發市場活力角度重點選擇了28個項目。《清單》涵蓋了運輸機場建設、通用機場建設、貨運物流、飛機維修、航空救援等民航傳統領域項目以及無人機物流配送、無人機飛行校驗、航行新技術、機載數據通信等民航新興領域項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新技術研發應用、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不同類型項目。項目的實施,將優化民航領域投資結構,有利于激發民航傳統領域市場活力、提升企業管理能力,有利于加快新興領域科技研發、標準制定和市場開拓,推動民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民航行業高質量發展。
《清單》項目主要包括鄂州民用機場等11個已確定民間投資方項目和呼和浩特新機場等17個擬吸引民間投資項目。對于已確定民間投資方項目,有關方面將從“項目落地”、“能發展”的角度,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建設,盡快投產形成示范引領帶動作用;對于擬吸引民間投資項目,有關方面將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推介,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民航局、國家發改委還將根據本批項目進展情況,適時推出第二批項目清單。
民航局、國家發改委要求,有關省(區、市)地方政府、民航行業管理部門、民航企事業單位要密切協作配合,加強清單項目宣傳推介、抓好組織實施和服務監管等工作,促進民間資本進得來、能發展,切實激發民間資本進入民航領域的積極性。
附:民航局 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民航領域鼓勵民間投資項目清單》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文件精神,加快推動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落實,現決定在民航領域推出北京新機場配套工程等一批鼓勵民間投資項目(詳見附件),預計總投資規模1100億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本項工作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重要任務,將有利于拓寬民航投融資渠道、優化民航投資結構、完善民航投資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有利于推動各類資本相互融合、優勢互補,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有利于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各單位應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積極推動民間投資民航領域項目相關工作。
二、協調配合,加快推進。有關省(區、市)地方政府、民航行業管理部門、民航企事業單位應密切協作配合,加強清單項目宣傳推介、抓好組織實施、服務監管等工作,促進民間資本進得來、能發展,切實激發民間資本進入民航領域的積極性。對已明確投資方的項目,從“項目落地”、“能發展”的角度,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和實施建設,力爭盡快投產形成示范效應;對于尚未確定投資方的項目,應積極創造條件盡快確定民間投資方。
三、規范操作,提高質量。項目發起方應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多種方式,公平公正擇優選擇投資經驗豐富、運營管理能力強且滿足民航行業安全要求的民間投資方作為合作伙伴,并監督民間投資方按約定履行融資、建設、運營、移交責任,依法經營,確保清單項目實施質量。
四、加強監管,督促落實。有關省(區、市)地方政府和民航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項目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確保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損失。對于資金落實不到位、工程進展緩慢、質量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項目,民航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商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并視情對清單項目進行調整。
五、注重引導,政策支持。有關省(區、市)地方政府和民航行業管理部門應注重投資、規劃等相關政策對清單項目的引導作用,積極發揮政府統籌協調職能,發布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市場準入等信息,創新管理方式,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六、跟蹤服務,定期調度。民航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清單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對清單項目推進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商有關方面予以協調。有關省(市、區)地方政府和民航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加強協調服務。請民航各地區管理局于2018年底向民航局報送轄區內清單項目進展情況。
民航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8年8月22日
圣大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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